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实施高职院校示范名校工程的实施方案》(鲁理工职院字〔2012〕71号)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促进“境界、标准、绩效”三提升的实施意见》(鲁理工职院字〔2012〕72号)文件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4年11月至12月举办我院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以“弘扬先进文化,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以群众性的活动为基础,以发挥学生专长、展现学生风采、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融科技、文化、艺术于一体,寓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于其中,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推动我院校园文化活动的繁荣与发展。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学院决定成立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统一领导。
副主任:蔡淑宝、李德存、甘天栋、马成玉、郭 峻、孙秀娅、黄 琪、李献华、孟祥春、刘德银、赵忠法、周宏强、孟庆宏、李 英
成 员:李文广、吴季安、田 硕、孔文思、张 莉、屈道宽、
第一阶段(11月8日-11月16日):宣传发动阶段。各承办部门制定印发活动具体方案。
第二阶段(11月17日-12月中旬):活动开展阶段。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各承办部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12月下旬):总结表彰阶段。全面总结各项活动成果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本届科技文化节分为思想学习类、科技创作类、风采展示类、体育比赛类五个类别,具体详见《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主要活动项目表》(附件2)。
比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并设立单项奖以及“先进个人”奖若干。比赛项目的各承办部门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比赛,所制定的比赛规则和邀请的评委须报组委会批准,各比赛项目的赛事通知和获奖证书由组委会统一发布和颁发。
除组委会主办的主要活动以外,各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一些传统精品项目。
(一) 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此次艺术节以“谁承办、谁组织”的原则进行,各承办部门要紧紧围绕本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宗旨,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有总结。
(二) 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本届科技文化艺术节组织单位和承办部门要策划组织协调好各项工作,组织、带领相关学生认真做好各项文化活动的宣传,报名及组队参赛等相关事宜。各承办部门于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相关材料报于学院团委备案。
(三) 丰富活动形式,突出育人宗旨。各承办方的具体活动要结合各自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同学在科技文化艺术节中受教育,长才干,逐步打造校园精品活动品牌,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 搭建舆论平台,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校园广播、海报、网络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