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实际,为妥善解决教工因工作需要在学院加班值班并在学院食堂就餐的补助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来学院加班值班(轮班除外),并在规定时间段、在学院食堂刷卡就餐消费的教职工;学生晚自习值班并在食堂就晚餐的学生管理人员、夜间在学院值班并就晚餐的其他教职工。

二、补助标准:每餐补助10元。

三、补助办法: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按月打印统计在规定时间段内到食堂刷卡就餐的教职工信息,并于每月月初5日内报人事处;学院各部门每月将本部门值班加班教工记录,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在月初5日内书面报学院人事处(辅导员、班主任值班情况报学生处);学院人事处、学生处(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按月将后勤处上报的刷卡信息与各部门上报的值班、加班记录相核对,凡信息一致者确认为补助对象;学院人事处负责按月制作《教职工加班、值班食堂就餐补助表》;后勤处负责按月向加班、值班教职工餐卡打卡发放食堂就餐补助。

四、其他

1、教职工加班值班就餐刷卡地点为四楼教工餐厅,刷卡补助有效时间段:中餐11时至13时,晚餐18时至20时;

2、学院办公室加班人员负责在非工作日统计全院加班值班人数,上午11时前、下午16时前,通知西四楼职工餐厅;

3、学院后勤处要做出妥善安排,认真做好加班值班教工就餐的各项工作,确保饭菜可口,物美价廉,服务优良。

4、本办法自5月 18日(周六)起生效,原教职工值班加班餐票发放办法停止执行。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