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慈善总会和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款人员范围:
1.全体在编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管理的教职工;
2.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及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工会会员);
3.离退休老同志(欢迎积极参加)。
三、捐款标准(参照标准):
捐款人捐款数额不低于个人日收入的总额。个人日收入总额详见附件《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慈心一日捐应参加人员名单及日收入金额明细表》。其中: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捐款;其他人员按照个人日收入金额标准进行捐款(保留整数,四舍五入)。
四、捐赠时间、方式:
1.各部门按照应捐款人员及日收入金额,填写《2017年“慈心一日捐”捐款统计表》,并由捐款者予以签字确认捐款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11:00前交至工会办公室(办公楼510室),统计表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会OA邮箱。
2.在编人员、在聘高技能人才及人事代理人员,由工资发放部门,按照捐款者签字确认后的捐款数额,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3.离退休人员到学院人事处老干部科捐赠。
五、其他
本次捐款活动结束后,学院将对各部门人员的捐款参与率及个人捐款数额在全校范围进行张榜公布。务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