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慈善总会等部门,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款人员范围:
1.全体在编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管理的教职工;
2.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及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工会会员);
三、捐赠时间、方式:
1.在编人员、在聘高技能人才及人事代理人员,由工资发放部门,按照统一的捐赠标准和捐款者工资数额,从工资中进行扣捐;
2.“慈心一日捐”采取自愿原则,如有异议者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11:00前至工会办公室(办公楼510室)签字确认。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