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友档案查询服务工作,统一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升便民服务质效,减少重复咨询,依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指南,供广大校友查阅使用。

一、服务对象

本校历届毕业生(含山东省贸易学校、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山东省机电学校)。

二、可查询档案范围

校友在校期间形成的公开学籍档案材料,主要包括:

毕业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在校成绩单;其他可公开查询的学籍佐证材料。

重要说明:档案原件不外借、不私发,仅提供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具有学校档案证明效力。

三、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本人现场办理(优先推荐)

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工作日到学校图书楼307档案查阅室查询→工作人员核验身份→调取档案、复印材料→加盖档案证明章→当场办结领取。

(二)委托他人代办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亲友代办,需全部提供以下材料:

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手写授权委托书(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年份、查询事项、委托事由、签字日期)。

四、不予受理情形

无法提供有效身份佐证材料的;

无正规授权、他人代为私自查询的;

查询用途涉及违规、造假、非法使用档案材料的;

仅通过口头、微信私信要求查询个人档案信息,无书面材料的。

五、温馨提示

所有档案查询结果仅限个人正当就业、升学、政审等正规用途使用,严禁伪造、篡改、转借。

咨询电话:3617077;办公地点:学校图书楼307档案查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