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市委关于“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和联系系部要求,经常到分管工作和联系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教学工作一线,听取意见建议。
第二条  开展调研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每个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联系部门,着力通过调研解决师生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
第三条  认真执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听课计划,每个学期听课10节左右,填写听课记录单并将听课情况及时反馈教务处和任课教师。
第四条  建立《院领导固定地点、固定时间接待师生来访》制度,每周三下午14时至17时由值班院领导,负责接待师生来访。
第五条  严格控制全校性职工大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
第六条  召开会议和举行活动,一般不摆花草、不铺地毯、不发请柬、不上矿泉水、不上水果,严格限制悬挂横幅、气球。
第七条  除存档、上报需印制纸质文件外,已通过学院办公OA系统发送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学院综合部门印发的工作简报,要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和数量。
第八条  部门开展活动,邀请领导一般限于分管院领导和联系院领导,由主办部门直接联系;综合部门开展全院大型活动,需要学院领导集体出席的,由主办部门事前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学院办公室统一作出安排。      
第九条  宣传报道要围绕学院工作重心,突显教学中心,继续围绕学院名校工程创建等主题,突出报道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一线师生风采等新亮点、新举措和突出事迹。
第十条  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主页、院报新闻发布管理,尽量刊播简短消息。院领导讲话需在院报发表的,尽可能摘要发表,一般会议上的讲话不在院报单独发表。
第十一条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节俭就餐,文明就餐。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安排自助餐,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请示、审批制度,公务接待由书记、院长审批。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校外非定点酒店宴请事前请示、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  努力压缩机动车费用开支,逐步减少乘用车辆。
第十六条  严格掌握因公用车派车范围和条件,出省出发一般不派车辆,学院领导离开济宁市需外出带车,需经书记或院长同意。
第十七条  在国家规定集中调休假日期间,学院安排值班车辆,其余车辆在学院地下停车场集中封存。
第十八条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新增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合法。
第十九条  对重大财务支出项目,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  精打细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十一条  学院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时刻注重自身形象,以身作则,要求教工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教工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第二十二条  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第二十三条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广大师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财务处等要加强检查监督,要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及时回应师生期待,对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  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