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学生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管理水平, 根据院党委《关于开展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1、考核采取查看《工作记录》、组织问卷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科级以上干部联系班级工作情况。

2、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以组织人事部(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处)、院系共同参与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

3、考核采取100分制,主要考核内容分三大部分(见附表)。

二、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考核等级。

三、奖惩

对联系班级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对联系工作不合格或学生意见较大的联系人,给予全院通报。学院将联系班级工作列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先、树优的基本条件之一和职务、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四、有关要求

1、联系班级干部要认真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登记表》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记录》。

2、各院系要认真组织联系班级考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听取学生意见,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联系班级干部。

3、学院将召开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交流专题会议,检查联系班级制度落实情况,交流联系工作心得体会,大力宣传联系学生班级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推广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以促进联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考核表

中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