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理工职院字﹝2012﹞31号

关于印发《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学院正常公务用车,进一步推进学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参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鲁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隶属学院所有,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学院公务用车不设专人专车,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保障公务、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优先保证院级领导公务和学院外事活动。

第五条 院属各部门在市区内联系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报学院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院属部门在市区外长途用车,在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的基础上,需经分管院领导审签。原则上不安排二百公里以上的长途出车。

第六条 学院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需使用公务用车,在不影响学院正常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一辆车使用(行驶区域仅限城区范围内)。

第七条 一般不安排教职员工因私用车,特殊情况下,经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使用人填写《教职工因私用车使用申请表》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并安排车辆,使用人用车时按1元/每公里收取成本费,学院财务处开具收费通知并从用车人绩效工资中扣除,过桥费、过路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其它费用由用车人自行负担。

第八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经过学院党政办公室批准,凭派车单出车(特殊情况下党政办公室领导口头安排驾驶员出车,返校后补开派车单)。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第九条 为保证人员以及行车安全,天气、道路情况不宜行车时,不安排车辆外出。

第十条 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所有公务用车在周六、周日、节假日期间以及在工作日时间下班后,一律停放到学院地下车库进行封存停驶,学院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车辆封存情况。

第十一条 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在学院指定加油站用加油卡加油,因长途出车需在外地加油,由公务用车使用人支付油料费用,回学院后到党政办公室登记并报销。

第十二条 学院党政办公室对公务用车建立月度用油档案,每月10号前统计并公布上月度公务用车的行驶里程和燃油数量,根据车辆油耗标准,书面分析车辆耗油情况。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车辆维修管理小组,实行车辆维修会诊制度,管理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领导、车队长和至少二名驾驶员组成。所有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时,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辆维修管理小组会诊合议,确定是否需要维修保养,并做出修车经费预算。3000元以下,由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到指定汽修厂维修,3000元(含3000元)以上,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批。驾驶员不得自主维修保养。车队长应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公务用车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一般应回学院按维修保养程序进行维修,确需在外进厂维修或购买零配件的,由驾驶员向车队长汇报,获得允许后,方可在外维修,公务用车使用人需在维修票据上签字证明。车辆修好后,车辆维修管理小组要对维修项目、内容进行技术检测并对维修费用进行审核、签字,否则车辆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公务用车的停车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和过桥、过路费由驾驶员支付并负责报销,乘车人在有关凭证上签字,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当月费用需当月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清洗必须在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费用采取包月形式,购买车用易耗品需经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由车队长办理。

第十七条 所有公务用车的机动车辆保险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按照济宁市财政局要求,由车队长统一办理。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长和保险公司报告,并会同车队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足的部分,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按事故责任酌情确定驾驶员分担的金额。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公务用车,原学院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

2、《教职工因私用车使用申请表》

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用车日期

用车事由

目的地

用车人

申请部门负责人

车 号

鲁H

驾驶员

学院办公室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用车日期

用车事由

目的地

用车人

申请部门负责人

车 号

鲁H

驾驶员

学院办公室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附件2:

教职工因私用车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用车日期

用车事由

目的地

行驶公里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

学院办公室意见

学院主要负责人意见

车 号

鲁H

驾驶员

教职工因私用车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用车日期

用车事由

目的地

行驶公里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

学院办公室意见

学院主要负责人意见

车 号

鲁H

驾驶员

附件3:

NO: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存根)

年 月 日

送修单位

车 型

车号

鲁H

进厂时间

出厂时间

预算金额

维修

保养

项目

合计

驾驶员

车队长

(修前)

车辆维修管理小组意见

办公室

负责人

院长审批

厂 方

车队长

(修后)

----------------------------------------------------------------------------------------------------------------------

NO: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 月 日

送修单位

车 型

车号

鲁H

进厂时间

出厂时间

预算金额

维修

保养

项目

合计

驾驶员

车队长

(修前)

车辆维修管理小组意见

办公室

负责人

院长审批

厂 方

车队长

(修后)

主题词:学院 车辆使用 管理办法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印

共印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