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归档文件材料集中整理
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管企业和高等院校: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2016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要求,市档案局决定,今年4—6月,在市直范围内开展归档文件材料集中整理及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通过开展归档文件材料集中整理及检查活动,完成2015年度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任务,保证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档案的移交进馆、档案数字化、政府公开信息移送、主营业务档案、重大活动档案收集与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2015年度的归档文件材料进行集中统一整理。各单位在收集整理时,要注意保持全宗内容的完整性,将属于全宗范围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包括公务文书、科技文件材料、专业文书、电子公文、声像照片、奖牌证书等)收集齐全、规范整理,把重大活动档案、专业档案纳入各部门单位归档或指导范围。要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10号令及各专业档案管理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整理。
2、按规定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档案局要求,机关单位保存十年以上的档案应移交进馆。目前还有少部分单位2000年之前的档案尚未移交进馆,今年将其做为进馆重点,确保完成进馆任务。移交进馆的档案、检索工具、机读目录、全宗卷等应符合进馆质量和数量要求。
3、档案数字化建设。要做好本单位的电子文件备份、存储及管理工作,对2000年后形成的档案没有相配套电子档案的要进行目录数据录入和档案数字化加工,确保今后电子档案、电子目录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进馆。
4、政府公开信息的移送。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向市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移送政府公开信息。
5、档案安全情况。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配备必要的档案保护设施设备,确保“九防”措施落实,健全完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对拟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杜绝涉密档案信息泄漏,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筑牢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6、开展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活动。为贯彻执行《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省档案局制定了《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办法》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测评细则》,对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档案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的单位进行表彰。请全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参加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活动,把规范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于9月底前向市档案局申报相关材料。
7、督导与检查。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档案局将选派档案业务人员进行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这次集中整理归档活动进行检查,按照国家、省档案局有关要求,为强化依法治档、依法管档,对不能完成年度归档任务,以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执法监督处理。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自4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4月至6月中旬为归档整理阶段;6月下旬为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档案业务指导人员分工表
济宁市档案局
2016年4月1日
附件
档案业务指导人员分工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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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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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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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科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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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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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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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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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研征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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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金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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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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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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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文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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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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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发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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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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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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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建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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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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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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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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