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负责组织。
(一)时间、地点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递补审查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审查地点: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行政楼4楼412室。(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校园;资格审查时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校园,陪同人员不得入内。
(二)审查内容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
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应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可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作出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应聘人员需提交镇街及以上党委或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8、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专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班主任)助理,或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连续半年以上(含寒暑假)的证明材料(附件5)。
9、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资格审查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6)。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审查声明》(详见附件7),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zzrsc@sdpu.edu.cn。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且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失去参与考录其他环节资格。
(三)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照顺序装订好提交给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面试。
(五)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请咨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37-3617905、0537-3617978。
(六)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3:《应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附件5:《学生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附件7:《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