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师函〔2015〕9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为2015年新补充到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管理、实验技术、教学辅助、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等方面的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种课程,必修课程六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科研方法论》《现代教育技术导论》;选修课程两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慕课的理念与实践探索》。新增教学名师示范课,介绍常规教学规范、教育教学经验,展示名师风采,引领师德师风与专业素质提升,给新教师以启迪,增强教师使命感。培训教材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协助联系,学校或参训人员自行订购。其中,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学大纲,通过网站免费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系统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的可不参加两门课程的培训。
三、培训形式
采用网络学习、线下自学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学习:从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gspxzx.sdnu.edu.cn)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学习所有必修课程,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线下自学:学员自学培训参考教材和教学大纲。校本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组织。
四、培训报名
参加培训的人员于
10月
19日
至24日期间通过系统网上注册报名。其中,符合免修条件的人员,需在系统中提交免修的佐证材料。各高校人事处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注册,负责审核本校报名人员信息和免修资格,于
10月
28日前
审核完毕,并在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和汇总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五、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
2016年
2月
28日
,届时学员可通过系统进入学习平台选取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2016年2月1日—28日将开放考试模拟系统进行学习和复习。
六、考试方式、内容及收费
岗前培训考试和教师资格考试合并进行,采用全省统一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每年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考试不及格人员5月中旬安排一次补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每门考试时间60分钟; 其他四门必修课程合并为《综合》,时间为90分钟。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选修课不列入考试范围。岗前培训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收费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综合》卷考试不收取费用。
七、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督学到位,确保培训对象能按要求参加在线学习。要将岗前培训的考试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试用期满考核、新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本校实际,为新教师开发和提供校本培训课程,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以老带新等形式,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校可为每名新教师落实一名专业成长导师,对新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岗前培训有关事宜请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0531—86180739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校内,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