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3个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每科时间为90分钟,《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符合《细则》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2012、2013年度考试不合格人员应参加此次补考,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不合格者,参加相应科目补考;《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不合格者,参加《综合》考试。
本次考试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鲁东大学、潍坊学院、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设立考点,各高校报考人员应按以往划分办法就近选择考点。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综合》科目考试及该科目补考,不收取费用。考试费由设考点的7所高校代收,并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号)要求及时上缴省级国库。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含参加补考人员),报名程序如下:
(一)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4日8:00至8日12:00期间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sbaoming.sdn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二)学校审核。有关高校于2015年4月9日至1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后报送或快递至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高师培训中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16日10:00至18日12:00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解决。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是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格教师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本校报考人员信息,加强教师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承担考务工作的高校,要切实落实各项考务工作要求,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加强考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保证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维护教师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